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291民初5606号
原告:上海沸腾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067782609B。
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750号2幢205B。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公司职工,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开封博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96MA40QD642Y。
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与十四大街交汇处恒大东汇名城9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开封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OMA40J3R59Q。
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与十四大街交汇处恒大东汇名城9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
原告上海沸腾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开封博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封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上海沸腾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开封博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封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陈 伟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