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01民初6575号
原告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杨继良
法官助理 朱 珠 书 记 员 张洱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