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盈信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4民初17400号
原告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盈信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华强鹏飞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王 磊
法 官 助 理   刘 明 书  记  员   李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