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浙0106民初8537号
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海锋建设工程承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0日立案。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上海海锋建设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7元,由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金孟贵
书记员 郑昕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