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甘0271执3598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关市雄关西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620200MA73KBYN6T。
法定代表人:孟钢,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翟红玲,系该公司客服经理。
被执行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关市和诚西路17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566421488H。
法定代表人:任玉贵,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2020年5月31日之前结清4307262.6元,2020年7月31日之前结清4307262.6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甘0271执35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师玉文
审判员 张建忠
审判员 朵向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 凌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