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鑫日升商贸有限公司与陕西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2执2861号
陕西鑫日升商贸有限公司、陕西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鑫日升商贸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陕0112民初2354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陕西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陕西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案款544887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0)陕0112民初2354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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