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长沙市元顺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2执9583号
本院审结申请执行人长沙市元顺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湖南省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1)湘0102民初18246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未能自动履行,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执行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至此,本案业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钟 浩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