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22执保395号
吉林省焱城经贸有限公司、吉林省瑞鑫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焱城经贸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瑞鑫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吉林省焱城经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进行查询并冻结了被保全人吉林省瑞鑫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车籍及房屋产权,故此案件保全完毕。
(2023)吉0122执保395号案件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