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万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与济南万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豫0122民初1638号
原告:***,男,1989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
被告:济南万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351号C21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069007112M。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76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沂水县。
原告***与被告济南万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于2021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
审判员  王文胜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杨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