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宇检测有限公司

某某检测有限公司、某某正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浙0212执4990号 申请执行人:****检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3MA2CK9064Y)。住所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丰成村丰惠路12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正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2MA2AF9KDXC)。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检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正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浙0212执49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代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