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UK ATKINS URBAN DESIGN LTD与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3民初10190

原告:英国阿特金斯有限公司(UK ATKINS URBAN DESIGN LTD),住所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共和国伦敦PATMORE ESTATE,摩根财团14号,SW84JT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董事长。

被告: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西路91层(首都机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101255889H

法定代表人:任利民,党委书记。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清花,女,1974219日出生,汉族,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洋,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巫家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48276947E

法定代表人:唐学范,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玲,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英国阿特金斯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20191120日,英国阿特金斯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英国阿特金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杨秀芝
人 民 陪 审 员   王卫红
人 民 陪 审 员   曹德芹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王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