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拓一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拓一实业有限公司与宿迁环美建材有限公司瑞鑫分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359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1年3月15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宿迁环美建材有限公司**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拓一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3月15日解除江苏拓一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60000.00元的冻结。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建议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