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

利益责任、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111执9936号
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刘芳芳、李祥:
关于本院执行的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与刘芳芳、李祥股份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一案,现该案已按(2021)皖0111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