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宜美建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宜美建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69504号 原告:北京宜美建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8层819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元,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秀仿,河北正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8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永济市。 原告北京宜美建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9日立案。原告北京宜美建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宜美建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刘君婕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武 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