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112执4997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广州天穗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你们之间劳动争议一案,广州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开劳人仲案(2018)240-251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广州天穗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8月22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