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827执651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鱼台县鲁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运厂,董事长。
被执行人田芝验,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住鱼台县。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住址同上。
被执行人鱼台县园林建筑工程处。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住鱼台县。
本院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2018)鲁0827执651号之一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田芝验名下的鱼台县城北欧典雅墅住宅楼一栋。现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田芝验名下鱼台县城北欧典雅墅住宅楼一栋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