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万和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万和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强制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陕0302执964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万和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宝鸡市高新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万军军,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宝鸡市渭滨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宝鸡渭滨区人民法院(2018)陕0302民初572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执行陕西万和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6457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与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代执行员  王巍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