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云0103民初11843号
原告:***,男,汉族,1975年3月1日出生,住贵州省兴义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大香(原告***的妻子),女,汉族,1976年12月8日出生,住贵州省兴义市,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贵州年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专家技术园艺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云润天阳小区商业******。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云南专家技术园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期预交诉讼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