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191执9417号
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刘静: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川0191民初4961号民事判决书,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2日立案执行。现执行情况如下:
(2021)川0191民初4961号民事判决书中将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房屋的不动产权恢复登记至申请人名下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