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191执10530号
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炯、严龙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川0191民初16254号民事判决书,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炯、严龙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6日立案执行。现执行情况如下:
(2021)川0191民初16254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六项判决被执行人协助申请执行人将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都会路55号负一楼466号房屋的不动产权属恢复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名下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