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珈旭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珈旭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邻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川1623执891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珈旭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又名***)
申请执行人重庆珈旭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又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908852.17元,执行费2148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