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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雅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中广文创(北京)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民辖终32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雅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1号综合办公楼二楼西02号。
法定代表人:*四虎,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广文创(北京)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7号楼日月天地A座2304室。
法定代表人:*政,执行董事。
上诉人深圳市雅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广文创(北京)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064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淮北市烈山区石榴馆多媒体展项设备供应、施工合同书》第十八条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载明签订地为深圳市。结合本案的诉讼标的额,本案第一审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合同条款,本案无法确定管辖法院,故涉案管辖协议无效,本案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即原审被告深圳市雅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原审法院辖区,原审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尧
审判员***
审判员尹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