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光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商事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8执223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金光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商事仲裁纠纷执行一案,现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院(2020)浙08执223号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