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正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无为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杏花泉中心小学施工工地工程现场大面积工程渣土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被罚款2万元,公示截止期: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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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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