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百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金百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天襄商贸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桂0108民初3885号
原告广西金百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广西天襄商贸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2020年10月30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西金百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385元,由原告南宁市永德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姚杰林
法官助理 黄品雁 书 记 员 蒋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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