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万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肥万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402执743号
申请执行人:淮南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毛郢村1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MA2RGE1747。
被执行人:合肥万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太湖东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11027680H。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南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肥万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2021)皖0402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合肥万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价值为6085554.37元的财产,其中期限为银行账户一年,动产二年,不动产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段俊峰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  田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