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青2894执171号
茫崖闽盛建材经营部、青海久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茫崖闽盛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青海久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青28民终2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青海久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7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543518.38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17835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扣划到位人民币1561353.38元,其中执行款1543518.38元,本案执行费17835元。本院已将执行款1543518.38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茫崖闽盛建材经营部。至此,茫崖闽盛建材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8民终256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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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