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中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92民初23899号
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3号楼4层511。
法定代表人:牛智斌,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劲,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行,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广州市中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880号安华汇L5层L5C028。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中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日立案。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行使处分权,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张艳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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