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方圆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汾市尧都区新高山水暖阀门经销部与山西方圆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汾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晋1034执50号
申请执行人:临汾市尧都区新高山水暖阀门经销部,住临汾市尧都区普国机电城。
被执行人:山西方圆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410217281490942,住所地曲沃县城东晋韩路西宁村口。法定代表人:方**。
被执行人:祁喜梅,女性,1957年7月20日生,山西省曲沃县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汾市尧都区新高山水暖阀门经销部与被执行人山西方圆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喜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6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晋1034执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