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因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被罚款1万元(葫税稽
2 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依据京工商丰处字(2018)第D5
3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据执行依据文号:(2017)津0114民初1642号,被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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