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电长城电力开关有限公司

陕西西电长城电力开关有限公司与西安温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陕01127148

 

申请执行人:陕西西电长城电力开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启涛,总经理。

执行人:西安温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洁,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西电长城电力开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温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747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9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06610元。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车辆、房产等进行了查询。将强制执行回的案件款13633.7元已发还申请执行人,不足部分因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本案的执行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以及法律后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它财产线索,且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王峥伟

         党白鹭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

 

         马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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