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1302执恢1241号
申请执行人:**财。
被执行人:**市忠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财与**市忠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市忠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4日被**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宿区劳人仲案字(2019)第10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徐 明
审判员 沈金龙
审判员 梁苏林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 于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