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灵通展览篷房有限公司

江苏灵通展览篷房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92执250号
江苏灵通展览篷房有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江苏灵通展览篷房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标的为:修理款11050元、一般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仅要求被执行人支付11050元,被执行人依约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了11050元,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认可本案执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2020)苏0492民初1969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