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 因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被罚款2万元,处罚有效期:2022/06/13,公示截止期:2022/12
2 因大面具裸土及物料堆放未覆盖、未进行湿法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被罚款1.2万元(泰
3 因凯旋城三期项目工程拖欠劳务工资造成农牧民工集体上访,被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司与项目经理王玉喜各记30分,从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一年内在通辽市不得承接任何工程业务、不予审批新建及新开工项目、项目经理王玉喜不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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