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03执6945号
***
陕西龙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龙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本院(2024)陕0103民初1535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标的3000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并已承担本案执行费350元。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103执6945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4年9月18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