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华莱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临沂华莱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鲁1327执1326号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临沭村村民委员会***沭村村民小组: 你/你单位与临沂华莱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莒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327民初580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04月24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标的款19600元; (2)负担案件执行费194元,案件受理费145。 以上执行案款汇入下列子账户,转账同时请备注:案号、被执行人姓名、交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用途等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莒南支行 账户名称:莒南县人民法院 账号: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18553****** 本院地址:莒南县北二路与新区二路交汇处邮编:27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