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潞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潞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5民初56785号
原告:**,女,1998年5月6日出生,壮族,住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1号院6号楼0631室,身份证号4521291998********。
被告:**,男,1996年6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舒兰市平安镇房身村四社,身份证号2202831996********。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负担。
审 判 员  孙 赫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法官助理  赵帛妍
书 记 员  张李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