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穆娜保险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陕0103执恢702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穆娜: 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穆娜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本院(2019)陕0103民初300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67436.41元及利息。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应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103执恢702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4年5月24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执行局游子文电话:029-8881****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6号邮编:7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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