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市政工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205执1144号

宁波市江北区市政工程处\宁波远洲大酒店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江北区市政工程处与被执行人宁波远洲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05民初16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江北区市政工程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6月0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远洲大酒店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7)浙0205执114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