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123执293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欧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鹤溪路光辉灯具市场有限公司1幢21-24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404757348973P。
法定代表人:薛洪度,董事长。
被告:中建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香樟大道168号实业科技园B1栋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642186277。
法定代表人:张冬枚,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欧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林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皖0123民初1576号民事判决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孙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王飞
书记员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