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力通电梯有限公司

嘉善合协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力通电梯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402执1310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市力通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协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协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至此,本院(2019)浙0402民初556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第(4)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0)浙0402执1310号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