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爱尔玛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淄博***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305执1672号
***、淄博***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立案执行的***与淄博***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淄博***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向本院交纳执行费。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与淄博***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临劳人仲案字(2021)第417号仲裁裁决书]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