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翼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翼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世纪美美百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0303执956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翼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瑞港世纪城3栋2层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770556208X。
法定代表人:蒋世英,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遵义世纪美美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万豪国际D栋写字楼13-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565011735M。
法定代表人:邓斌,职务:总经理。
申请人贵州翼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遵义世纪美美百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遵义世纪美美百货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81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周 洲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冷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