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112执6688号 ***、广东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广东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01民终23969号民事判决书及***的申请,于2023年4月10日立案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诉讼保全阶段冻结的广东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418908.84元,广东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向本院执行款专户转账375409.6元,上述款项共计7794318.44元(该款收取执行费66041元,执行款7728277.44元发放给申请人),经申请人确认,本案以立案标的7728277.44元执行完毕结案。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决定以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