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302执恢1083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金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金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302民督93号支付令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代理书记员 谭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