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东楚传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黄石市东楚传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323执保1319号
申请人:淄博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N037X6U,住所地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79甲8-1号。
法定代表人:张育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商光亮,山东伟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黄石市东楚传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6856102572,住所地黄石市杭州西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贾方军,公司董事。
申请人淄博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已经生效的(2019)鲁0323民初326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8月7日向本院申请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黄石市东楚传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价值1100元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申请人申请对其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黄石市东楚传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网络资金1100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杨朝程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周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