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尔森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创尔森展览有限公司与三帝家居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06民初4456号
原告:广州创尔森展览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西路20-22号自编10号楼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757784863W。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分别系广东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实习律师。
被告:三帝家居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中和路8号之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M7FW1Q。
法定代表人:***。
原告广州创尔森展览有限公司诉被告三帝家居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0日立案。原告广州创尔森展览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州创尔森展览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