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参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道路运政)第202009序号一般情节规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5-10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