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炜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案号:(2021)川1527执保202号
申请人:四川泽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鑫炜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依据文号:(2021)川1527民初1806号
申请保全事项: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江安支行开设的帐号为1212××××5818银行存款112327.32元。
申请保全标的:112327.32
保全结果: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该账户系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未能冻结。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案号:(2021)川1527执保202号
申请人:四川泽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鑫炜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依据文号:(2021)川1527民初1806号
申请保全事项: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江安支行开设的帐号为1212××××5818银行存款112327.32元。
申请保全标的:112327.32
保全结果: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该账户系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未能冻结。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