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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祁容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南大尚诚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苏0505民初1110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京祁容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江苏南大尚诚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赵延丽 人民陪审员  许雪英 人民陪审员  梅金燕
书 记 员  吴 霞